3月26日,欢喜传媒(1003.HK)发布2018年年度业绩报告。受年度瞩目之作《我不是药神》及《后来的我们》票房成绩优异带动,欢喜传媒交出了一份不错的财务报告。
一、2018年营收1.75亿港元,经调整亏损收窄
根据欢喜传媒2018年的业绩报告,公司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1.75亿港元,较2017年的5321万港元增长2.28倍。
2018年欢喜传媒参与投资的电影《我不是药神》及《后来的我们》均取得了不错的口碑与票房,为公司带来不错的收益。其中《后来的我们》票房超过13亿人民币,《我不是药神》票房超过31亿元人民币。
2018年欢喜传媒录得毛利8922万港元,较去年大幅增加,去年毛损为586万港元。受确认以股份为基础之非现金款项的影响,欢喜传媒2018年拥有人应占亏损为4.45亿港元。
亏损增加主要由于年内授出1.307亿份购股权而录得因此而确认非现金性质约8536.8万港元的以股份为基础付款开支,以及年内就与电影导演合作而配发及发行的1.5亿股新股份而录得因此而确认非现金性质约2.70亿港元的以股份为基础付款开支。
给员工的购股权以及和导演合作配发的新股都属于一次性费用,是公司的非经营性亏损,在衡量公司经营状况时应予以剔除。
若扣除因授出购股权予员工及授出股票与合作导演而确认的合共3.55亿港元非现金项目,2018年公司经调整的拥有人应占亏损约为8932.5万港元,亏损较去年同期减少约6.13%,亏损收窄。
事实上,欢喜传媒与导演合作的一次性支出属于长期投资,导演、人才是欢喜传媒重要的资源和最宝贵的资产。2015年,董平、徐峥、宁浩和项绍琨联合创办了欢喜传媒。欢喜传媒具有独特的股权结构模式,通过股权绑定中国众多知名导演,包括宁浩、徐峥、王家卫、陈可辛、王家卫、张一白、顾长卫等,掌握中国电影、网剧市场原创的内容源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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